食品添加劑檢驗技術標準的公告
作者:錦華試驗 | 發布時間:2021-07-09
進口本公告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所列產品,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可以直接向出入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報告。高低溫環境試驗室可以用來考核和確定電工、電子產品或材料在溫度循環變化,產品表面產生高溫或低溫環境條件下貯存。恒溫恒濕試驗箱試驗各種材料耐熱、耐寒、耐干燥、耐濕性能。適合電子、電器、食品、車輛、金屬、化學、建材等行業品管之用。該系列產品適用于航空航天產品、信息電子儀器儀表、材料、電工、電子產品、各種電子元氣件在高低溫或濕熱環境下、檢驗其各項性能指標。高低溫試驗箱環境試驗設備里面最常見的溫度試驗設備,與其類似的相關產品有高低溫交變試驗箱、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濕熱交變試驗箱等等。適用于工業產品高溫、低溫的可靠性試驗。新制定的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自動列入附件1、附件2和附件3(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可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網站、衛生部網站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網站上查閱)。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附件1、附件2和附件3)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
2.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前有進口記錄但無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在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發布實施前,按照原進口記錄規定的標準進行檢驗。
三、自本公告信息發布之日起,首次進口附件1、附件2、附件3之外的食品,經判定無食品企業安全管理國家發展標準,進口商應當向國務院衛生教育行政監管部門可以提出自己申請并提交相關的安全性進行評估主要材料;獲得國際進口許可的,進口商持衛生部頒發的許可文件向進境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機構報檢。
四、其他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相關附件:
進口食物一覽表及相關標準
中國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目錄及相應的適用標準
中國食品許可風味名錄及其相應標準